近日,河南省新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《关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各项指标的函》,要求新郑市城市管理局督促各污水处理厂通过完善工艺、实施提标治理建设尾水治理工程等措施,使各污水处理厂入河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(部分主要指标:COD≤20mg/L,氨氮≤1.0mg/L,总磷≤0.2mg/L,总氮≤1.0mg/L,类大肠菌群≤10000个/L)。详情如下:
新郑市城市管理局:
《关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各项指标的函》已收悉,经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和相关专家咨询、研究讨论后,将相关事宜回复如下:
根据《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《河南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》《郑州市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《郑州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》要求,新郑市国控市控断面和建成区内河流水质2020年要达到III类水质(部分主要指标:COD≤20mg/L,氨氮≤1.0mg/L,总磷≤0.2mg/L,总氮≤1.0mg/L,类大肠菌群≤10000个/L)。
我市河流主要水体来源为污水处理厂尾水和自然降水,为保障我市国控、市控断面和建成区内河流水质稳定达标,请贵单位督促各污水处理厂通过完善工艺、实施提标治理建设尾水治理工程等措施,使各污水处理厂入河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。
新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6月28日
附:
一、生活饮用水质检测
执行标准: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GB5749-2006,
检测内容:总大肠菌群、菌落总数、大肠埃希氏菌、耐热大肠菌群、砷、镉、铬(六价)、铅、硒、汞、氰化物、氟化物、pH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甲醛、溴酸盐、亚氯酸盐、氯酸盐、色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见物、浑浊度、铝、铜、铁、锰、锌、耗氧量、氯化物、硝酸盐、硫酸盐、溶解性总固体、挥发酚类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、总硬度、总α放射性、总β放射性等。
二、地表水质检测
执行标准:GB 3838-2002,
检测内容:水温、PH值、溶解氧、高锰酸盐指数、化学需氧量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氨氮、总磷、总氨、铜、锌、氟化物、硒、总氮、汞、镉、铬(六价)、铅、氰化物等。
三、地下水质检测
执行标准:GB/T 14848-1993
检测内容:水温、PH值、溶解氧、高锰酸盐指数、化学需氧量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氨氮、总磷、总氨、铜、锌、氟化物、硒、总氮、汞、镉、铬(六价)、铅、氰化物等。
四、瓶装饮用水质检测
执行标准:《饮用天然矿泉水》( GB 8537-2008 )
检测内容:Ph值、浑浊度、色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见物、电导率、挥发酚类、四氯化碳、亚硝盐酸、砷、铅、铜、耗氧量、余氯、氯化物、氨仿、菌落总数、总大肠菌群等。
五、农田灌溉用水质检测
执行标准:GB 5084- 2005
农田灌溉水质标准,检测内容:水温、pH值、化学需氧量、悬浮物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、凯氏氮、总磷、氯化物、硫化物、全盐量、总汞、总镉、总砷、铬(六价)、总铅、总铜、总锌、总硒、氟化物、氰化物、石油类、挥发酚、苯、粪大肠菌群等。